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记者时斓娜)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公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依法参加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的施工作业。《规定》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据悉,《规定》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中,所从事工种危险因素较多、危险性较大,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本人、他人的人身安全,以及设备、设施、建筑和环境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
根据《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核包括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两门科目。技术理论考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操作技能考核,两门科目均考核通过的,为考核合格。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3年。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延续资格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延期复核申请。
《规定》要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其资格证书载明的工种从事相应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正式上岗前,用人单位应当安排不少于6个月的实习操作。实习期内,实习人员应当穿戴醒目实习标志,并由从事相应工种6年以上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指导,不得独立作业。